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461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10330
被遗忘权是大数据时代用户核心权利_数据分析师
欧盟法院以判例的方式确立了“被遗忘权”,要求搜索引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按照公民意愿,对一些历史网页中使人尴尬的图片和内容履行删除义务。欧盟法院并未对被遗忘权的性质,以及内涵和外延做出进一步解释,仅对构成做出一般性规定,即内容符合“不相关、已过时和不必要”的基本要件。
被遗忘权确立的法律基础
从欧盟法院的判例可以分析出,被遗忘权的性质应属于人格权性质,是一种发展中的人格权。被遗忘权的确立基础有两个,一是大陆法国家人格自由的一般人格权基础和自我决定权基础;二是具体人格权中的隐私权基础。
被遗忘权具有明显的私权性质,本质在于避免权利人因历史遗留的污点造成不必要的传播影响。不过,被遗忘权似乎不能成为隐私权的下位概念,因为,在侵权法领域中,隐私侵权的抗辩事由是公共利益或公众知情权。一旦公民个人的信息因公众关注或公共利益成为已被公开的事实,那么,隐私权就会在公众知情权面前显得无力对抗。正是这个原因,美国人对欧盟法院被遗忘权的判决多半嗤之以鼻,他们认为被遗忘权的确立必将导致侵害公众的知情权,这不符合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
除此以外,网络法律适用的特殊性在于更多考虑技术中立性。技术发展是中立的,只有在确保技术中立原则基础上,才有可能在网络技术时代保障更长远和更多人的利益。被遗忘权的确立必然导致本无过错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更多的责任,这不仅违反了技术中立原则,而且还可能侵害到更多人的表达自由和公众知情权。因此,欧盟法院对被遗忘权的判决确实值得商榷。
倾向性保护网络用户权益
虽然如此,在网络时代和大数据背景下,被遗忘权应该成为网络用户的一项基本权利。
被遗忘权是保护用户数据的武器。在数据为王的时代,网络公司的竞争已经从直接获利模式转变成为数据获利模式。用户是数据的主要来源,其范围非常广泛,不仅包括基本的注册资料、身份信息,而且还包括网络行为信息,例如,用户上网浏览过的页面、看过的视频、使用软件的种类和频率、网络交易记录、搜索关键词、网络购物品种、所在位置信息,甚至包括输入法习惯和字符频率等都成为大数据分析的对象。
正是因为用户在网络上的数据具有强烈的商业价值,网络公司千方百计地吸引更多的用户,保存更详细的数据记录。数据作为一种资源,本身属于无体物,用户很难知晓网络公司占据了自己多少除身份信息以外的数据。同时,网络公司对采集数据的处理大都通过“云技术”、后台加密技术等方式进行,网络用户因技术的原因和信息不对称也无法知道自己的网络行为到底有哪些正被“搜集”。
技术优势本身使得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具备的技术中立性被自己破坏。如果法律不倾向性保护相对弱势的用户权益,那必将使得大数据时代成为数据掠夺时代。
防止数据掠夺的有效武器
被遗忘权可以成为约束网络公司进行数据掠夺的有效武器,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软件和服务装卸方面。由于利益驱使,很多不法商家对软件和服务程序留有“后门”或“恶意程序”,在用户删除、卸载或不再使用该软件和服务之后,仍然以其他方式恶意“残留”在用户的PC或移动终端上,肆意“隐蔽”搜集用户数据。被遗忘权的确立体现在软件和服务卸载方面,就是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做到去除恶意程序,遵照用户本人意愿对以任何方式明示不再使用软件和服务后,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cookies在内,继续搜集和使用用户数据。
第二,技术公开方面。APP等应用程序的技术方面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不过,实践中大量APP都含有额外程序,例如,一款手电筒功能的APP,实质功能仅占不到一半大小,另外大部分“隐藏”程序都涉及对用户网络行为的搜集方面。被遗忘权就是对用户知情权的保护,用户有权知道实质用途有多少,有权拒绝非实质用途的装载。软件等技术公开检测责任应由政府相关部门来承担,对APP等应用程序非法程序的筛选和立法势在必行。
第三,个人信息方面。网络平台、网络软件和服务多如牛毛,网络用户对一些软件或服务的使用具有临时性,并非每个软件或服务对用户都具有长时间的“黏连性”。被遗忘权就是要求网络商在用户不再使用软件或服务时,应主动将用户之前注册信息、身份信息和其他相关数据予以删除。
第四,开放平台方面。网络开放平台是一种网络经济合作模式,这往往导致大量用户信息在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挪用,这也是为何用户第一次使用某种软件或服务,却会发现新应用拥有用户的全部资料原因所在。被遗忘权就是赋予这些被开放平台“挪用”资料的用户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遗忘”自己数据的权利,开放平台使用者和提供者都有义务遵照用户意愿及时履行删除义务。
以上四个方面是被遗忘权在网络时代的适用价值,被遗忘权对于用户来说是一种基于人格权的权利,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则是一种法定义务。按照中国目前网络法律体系,被遗忘权的来源在于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其行使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适用,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侵权法网络侵权司法解释的规定。
数据分析咨询请扫描二维码
若不方便扫码,搜微信号:CDAshujufenxi
CDA数据分析师 出品 作者:李诗怡 四层结构 · 零件与房子 · 六大易错点 一、什么是指标体系 定义:指标体系是整套完整框架 ...
2026-10-13写在开头 先还原一个你大概率见过的场面。 立项会上有人说:我们得做用户画像。 于是团队关进会议室,白板写满便利贴,两小时后 ...
2026-10-13 很多数据分析师每天都在计算指标、制作报表,但当被问到“什么叫指标数据元”“指标数据标准包含哪些核心维度”“指标数据质 ...
2026-10-13在统计学与数据分析研究中,相关性分析分为数值变量分析与分类变量分析两大类。针对身高、销量、分数等连续数值变量,通常采用皮 ...
2026-10-12在Power BI可视化分析体系中,常规表格仅能展示枯燥的数值数据,存在数据对比不直观、强弱规律不突出、维度交叉分析低效等问题。 ...
2026-10-12 很多数据分析师能熟练写SQL、做透视表,但当被问到“数据是从哪里来的?经过哪些加工才进入数据仓库?ETL具体做了什么?”时 ...
2026-10-12在传统零售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大众营销转化率持续走低的背景下,依托经验与直觉的粗放式营销逐渐失效。美国塔吉特百货(Target ...
2026-10-10随着智能客服、数字化服务、用户精细化运营的快速普及,传统零散、非标准化的客户服务数据与业务体系逐渐难以支撑高效服务治理。 ...
2026-10-10 很多数据分析师能熟练地写SQL、做透视表、算描述性统计,但当被问到“如何预测用户流失概率”“如何归因销量下滑的关键因素 ...
2026-10-10CDA数据分析师 出品 作者:李诗怡 定义区别 · 场景举例 · 指标分类 · 计算方法 知识体系总览 模块 包含内容 一、核 ...
2026-10-09在数据分析工作流中,业务数据大多存储在各类关系型数据库内,例如MySQL、PostgreSQL、SQLite等。Pandas是Python生态中主流的数 ...
2026-10-09在数字化精细化运营时代,海量用户存在需求差异、行为差异、价值差异与偏好差异。如果企业采用“一刀切”的统一营销、统一服务、 ...
2026-10-09 很多数据分析师拿到数据就开始清洗、建模,但当被问到“这批数据属于什么类型——结构化还是非结构化?分类变量还是数值变量 ...
2026-10-09指标体系是企业数字化分析、业务监控、经营决策的核心基础框架,是将零散数据转化为可衡量、可对比、可落地业务价值的关键体系。 ...
2026-10-08随着市场竞争日趋饱和,同质化低价竞争逐渐陷入内卷僵局,传统以价格、渠道、促销为核心的营销模式边际效益持续递减。在此背景下 ...
2026-10-08 很多数据分析师画过趋势图、做过业绩预测,但当被问到“这个月销售额增长20%,到底是长期趋势自然增长,还是促销活动的短期 ...
2026-10-08你有没有想过,手机里点外卖、刷社交软件、转一笔账,背后到底是谁在替你"记着账"? 答案其实很简单:数据库,以及跟它对话的那 ...
2026-10-07CDA数据分析师 出品 作者:李诗怡 一、数据分析四大思维 1. 对比思维:没有对比就没有分析 核心观点:单独一个数字没有意义,有 ...
2026-10-05Kimball 是方法,星型模型是它产出的形状。 很多人把"Kimball vs 星型模型"当成一道选择题——这本身就是个误会:Kimball 是动词 ...
2026-10-05写在开头 老板在微信上甩来一句: "帮我看下为什么销量跌了。" ” 你回工位,打开 SQL,开始写。查订单表、拉近三个月、按 ...
2026-10-03